中新网5月16日电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原党...
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运用“法院+工会+人社+N”机制,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初春伊始,捷报传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2023年度广西法院绩效考评先进单位,这是该院连续4年获得此项荣誉。 自2...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桂岭人民法庭坐落于桂东千年古镇桂岭镇,地处桂粤湘三省(区)交界处,素有“一脚踏三省”之说,壮族瑶族等少数民族聚居地众多。
2013年7月,被告人蔡志雄以办厂生产胶水为名,租赁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闸口镇内的一处养猪场,并出资在此秘密建造制毒窝点。同年9月至12月间,蔡志雄先后组织周育强、廖林生、翁火胜、陈建文(均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等人,在该窝点内制造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并将制成的部分氯胺酮在合浦县进行贩卖。
2015年3月16日凌晨,被告人莫进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东兴镇凯迪阳光假日酒店,将1小包氯胺酮贩卖给吸毒人员王某某。二人交易结束后被公安人员发现,王某某被当场抓获,公安人员从其身上查获2.48克氯胺酮。莫进友在逃跑过程中持随身携带的手枪朝公安人员追来的方向射击,后将携带的5.23克甲基苯丙胺、0.79克氯胺酮丢弃于路边绿化带内。
2014年8月至11月,被告人罗仁成、罗仁胜利用在互联网上盗取的QQ号码或者利用将其申请的QQ号码信息更改为被害人亲属的QQ信息等方式,冒充被害人亲属的身份,以“亲友出车祸急需借钱救治”等理由,诱骗被害人汇款至其指定账户。罗仁成、罗仁胜用此种手段实施诈骗二起,骗得金额共计65 000元。
本报讯(记者贝为超)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召开,会议部署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持续紧盯“七个有之”...
中新网2月4日电 据广西纪检监察网消息,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原...
2016年始,防城港某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某虚构其合作开发码头项目,骗取他人钱款用于个人消费。杨某某经人介绍认识许某,许某告知其码头项目需要大量土石方填海。杨某某和许某签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