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运用“法院+工会+人社+N”机制,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2年9月19日,王某在某木业公司生产车间操作电锯工作时,被电锯锯伤,造成其右手三个手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随后,王某向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22年12月14日,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决定书,认定王某为工伤。同时,王某向来宾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认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木业公司应根据王某的伤残等级赔偿其相应损失,但双方因工伤认定、赔偿款分歧较大,木业公司申请行政复议。
为妥善化解矛盾,县司法局在受理行政复议后,启动“法院+工会+人社+N”调解机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工伤认定及赔偿事宜提出意见。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的调解员从争议焦点出发,向当事人释明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告知双方行政复议、诉讼以及调解的优劣,希望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原则,互谅互让、达成共识,最大限度减少此次事故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并降低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
最终,经过多番协商,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支付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