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费由申请人预交。申请人应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预交仲裁费。申请人到财务室交纳仲裁费的,现金、转账、电汇均可。
4月28日,随着南通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一起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前发现妊娠反应引发的终止劳动合同纠纷案尘埃落定。该院终审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