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召开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有哪些主要内容,有什么亮点?...
光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孙满桃)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今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
光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孙满桃)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今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
光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孙满桃)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今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
2014年9月18日下午,被告人张某某(男,2000年4月17日出生)因被害人申某某在暑假期间借了其刀子未归还,到马鞍山九年义务制学校内停车棚处,破坏申某某的自行车进行报复,被申某某发现。申某某踢了张某某一脚,张某某随即从裤包内摸出一把水果刀刺中申某某的左前胸部位,后申某某被学校老师送往资阳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2013年3月22日21时许,何某某(男,案发前系眉山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另案处理)在眉山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上完晚自习回寝室的楼梯上误把被告人段某某当成其认识的同学,遂推了段某某一把,段某某觉得心里不舒服便和同学朱某某跟着何某某到学校211寝室找到何某某,何某某向段某某道歉后,段某某仍不依不饶,何某某同寝室的被告人王某某见状与段某某发生了口角。
2010年5月20日中午,被告人王某川与同学马某某去杨某(系马某某的女朋友)的教室找杨某玩耍。后杨某单独离开到隔壁的教室玩耍。王某川从门缝中看到杨某和被告人周某在教室嬉笑打闹,便踢开教室门质问两人,周某没理睬各自离开了教室。后王某川从马某某处得知周某看不惯他,便邀约了十几人去质问周某,周某看对方人多,否认说过“看不惯他”的话,王某川等人离开。
2014年4月20日上午,被告人楚某某伙同郭某、雷某某(郭、雷在逃)在渠县某中学男生寝室一楼楼梯间以手持甩棍和语言威胁、殴打及搜身等手段,抢走李某现金114元,陈某某现金14元。后三人来到该中学所在镇步行街一网吧对正在上网的该校学生张某某,采取木棒和语言威胁、搜身等手段抢走其现金120元。
邻水某中学在校学生刘某某(16岁)组建了一个叫“义战堂”的社团,刘某某任堂主,会员每月需交纳会费30元,社员有麻烦就由刘某某组织社员出面解决。 2012年10月27日17时许,刘某某组织社员殴打了同校的被告人熊某某(17岁),被告人熊某某为报复,与刘某某相约在东门桥头打架。
被告人曾某江、樊某与被害人彭俊燚原均系宜宾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学生。2010年11月3日22时许,周鱼田(被告人曾某江、樊某的同学)在学校操场上因戏弄被害人彭俊燚而发生口角,随后而来的被告人曾某江、樊某等人为帮周鱼田出气殴打了彭俊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