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7-06-30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132章第117条)
[1961年4月20日]
(本为1961年A52号政府公告)
第1条 引称 版本日期 30/06/1997
本规则可引称为《跑马地香港坟场规则》。
(1977年第288号法律公告)
第2条 开放及关闭时间 版本日期 30/06/1997
跑马地香港坟场向公众开放的时间如下─
4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7时至下午7时
10月1日至3月31日─上午7时至下午6时
第3条 动物 版本日期 30/06/1997
任何人不得准许任何犬只或其他动物进入该坟场。
第4条 乐队及照片 版本日期 01/01/2000
除非事先获得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准许,否则─(1999年第78号第7条)
(a)任何并不属于英军的乐队,均不得进入该坟场或在该坟场内演奏;及
(b)任何人不得拍摄在该坟场内进行的埋葬过程或与该埋葬过程有关的宗教或其他仪式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