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与其外国投资者之间的出资义务等事项,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外国投资者的司法管理人和清盘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等事项,应当适用该外国投资者登记地的法律。
案情:申诉人于华礼(男)于2002年1月8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华龙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支付其经济补偿金48000元(16000元 ×4...
申诉人:纪某,男,某省某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 被诉人:某省某外商投资企业。 案情 1997年4月18日,申诉人纪某以被...
争议焦点 徐某是本市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员工。2003年8月他应聘进入该企业工作,在二车间从事操作工工作,与企业签订了二年期劳动合同...
争议焦点 小王是本市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才生,毕业以后有不少外商投资企业要录用他,小王经过选择最后他与一家外商投资企业谈妥,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 性质:____ 地址:_...
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书 甲 方:___________ 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书 劳动合同书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性质:____ 地址:____电...
【发布部门】青岛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
【发布部门】吉林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吉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7号 【效力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