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的搜索结果,共410条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找保险公司理赔吗?

  近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保险理赔纠纷案,依法判决驳回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   张某驾驶三轮电动车与王某驾驶的小轿...

银保监会印发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也是继发布商业银行和理财公...

郑克宝诉徐伟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根据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约定,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时身处保险车辆之上的人员。据此,判断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害的人属于“第三者”还是属于“车上人员”,必须以该人在事故发生当时这一特定的时间是否身处保险车辆之上为依据,

杨树岭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家庭成员”、“直系血亲”、“亲属”等均为法律概念,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无权对上述法律概念随意进行解释。“家庭”在法律上等同于户籍,“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户籍内永久共同生活,每个成员的经济收入都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人。“家庭成员”与“直系血亲”、“亲属”并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不一定互为家庭成员。

冯跃顺诉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不适用财产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原则”。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从实施致害行为的第三者处获得侵权赔偿后,仍然可以向保险人主张保险理赔,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已经获得侵权赔偿为由拒绝履行保险理赔责任。

·银保监会印发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通知

□ 权威发布本报讯 记者周芬棉 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也是继...

未尽明确说明义务的免责条款对投保人不产生效力

  为办理银行贷款,当事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了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内当事人遭遇车祸身亡,妻子刘某还贷后向保险公司索赔,却...

李思佳诉西陵人保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一、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不适用财产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原则”。 二、保险合同中有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理赔。

江苏外企公司诉上海丰泰保险公司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

保险人在投保时至保险合同成立前,未向保险人告知其所知或者在通常业务过程中应知的、足以影响保险人作出是否承保以及如何确定保险费决定的一切重要情况,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保险人可以因此宣告保险合同无效。

北京金融法院发布保险类纠纷白皮书

  本报北京11月9日讯 记者黄洁11月9日,北京金融法院对外发布《北京金融法院2022保险类纠纷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21年3月18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