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性格开朗,63岁的蒋某退休后结交了很多姐妹,她们经常一起聚餐旅行,面对与日俱增的开销,她只能向姐妹们借钱。突然有一天,她发现了一个“生财之道”,利用其弟弟在某单位就职的信息,对外宣称有认识的老板,可投资返利。于是,姐妹们纷纷向蒋某转钱参与“投资”。
“无人机完全破解,无视禁飞区、解除飞行限高。需要私信!”2022年年初,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家住杭州的无人机“发烧友”小孙看到这条信息时心动了。他一直想航拍自家附近的湖面全景作剪辑素材。但每当他操纵无人机飞到湖面上空想继续深入时,无人机就会出现“前方禁飞区”的提示,以致无法靠近理想的拍摄区。于是,小孙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添加了网名叫“飞行者”的微信。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岩红 应急管理部近日发布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22年,应急管理部持续加大政策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力度,...
□ 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通讯员 张冰华“一个电话就可以解决问题,热线电话真管用!”近日,递交立案材料后没收到立案信息的吴某通过12...
乙方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推介费用,信托计划信息披露费用,与信托相关的会计师费用和律师费用,信托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以上费用不超过1%,由该信托财产承担。乙方以固有财产先行支付上述费用和对第三人所负债务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选择性罪名。编造恐怖信息以后向特定对象散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恐怖信息以后向不特定对象散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对于实施数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行为的,不实行数罪并罚,但应当将其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陈某系在校学生(系未成年人),与李某曾是男女朋友关系。双方分手后,李某多次通过自己的抖音、快手账户发布涉及陈某就读学校、生活照片、恋爱经过等隐私信息,并对陈某进行侮辱,引发陈某周围同学、老师的议论,致使陈某名誉受损。陈某不堪压力不愿前往学校学习,并长期失眠,甚至产生了自残、自杀的行为。
□ 法治时评□ 马树娟为规范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力度,教育部制定《信息技术产品国家通用...
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被告以政府信息不存在为由答复原告的,人民法院应审查被告是否已经尽到充分合理的查找、检索义务。原告提交了该政府信息系由被告制作或者保存的相关线索等初步证据后,若被告不能提供相反证据,并举证证明已尽到充分合理的查找、检索义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被告有关政府信息不存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