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十大典型案例。据了解,这些案例选自全省法院2017年以来审理的3万余件行政诉讼案件,涉及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协议、物业行政处理等多种行政行为,对指导全省法院深入开展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工作,进一步提高协调和解率和服判息诉率具有指导意义。
“虽然这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但背后牵扯着的却是两个家庭,公开听证有利于消弭当事人及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焦虑,提升司法公信力。”人民监督员表示道。1月17日,河北省广平县检察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刑事和解协议书。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近日,公安部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内地与澳门驾驶证互认换领协议,协议将自2023年5月16日起生效。根据签署...
某电路公司欠信丰县某化工公司货款,经信丰法院调解后未按期履行。1月11日,承办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举报后,立即前往龙南市找到被执行人,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地释法说理,双方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被执行人当场履行18.01万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剩余案款,自此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案圆满执结。
2022年1月2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通过网络方式签订《网络培训服务协议》,约定被申请人通过在线教育平台提供申请人所购买课程技术服务和产品内容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在附表列举中有“网络直播课程”、“无限量录播课”、“线上臻选题库”等。申请人当日在淘宝网天猫平台下单购买,并支付被申请人培训费6000元。后申请人后续学习过程中无法观看直播课,且与被申请人沟通无果后,要求被申请人退款,双方发生争议
2016年9月1日,申请人谢XX与被申请人武汉XX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投资协议书》,该协议主要约定: 1、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投资200,000元; 2、被申请人承诺,自申请人成为被申请人股东之日起(以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变更登记时间为准)24个月内完成挂牌上市,实现股权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可交易; 3、如果被申请人在24个月内未完成承诺,则申请人有权要求被申请人按照原价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2019年5月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及对应的《借款合同》《回购协议》,并向被申请人支付了16万元。同日,申请人又与白某公司签订了《房屋托管合同》及其附件《室内物品委托代购协议》并支付代购款项,将涉案房屋委托给白某公司托管经营以收取返租租金及相应分红。
申请人与七被申请人等各方分别于2014年7月16日和2016年9月5日签订《股权转让暨债务处理协议》和《补充协议》。申请人将持有第一被申请人的股权转让于第二至第七被申请人,并对第一被申请人对外的债务一揽子进行处理,包括案涉第一被申请人所欠某某银行的7.5亿元借款,原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份额为6.64%。
申请人提起仲裁称:2015年申请人、被申请人及案外人三方签订《合资协议》,其第五条“出资方式与出资期限”约定被申请人以人民币现金出资7350000元,第一笔资本金在公司注册成立3个月内按各自出资额的20%到位,剩余部分根据工程进度逐步到位。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单位“用友软件系统”的维护服务事宜,经充分协商,决定订立本协议。具体服务项目及范围见甲方所购“用友软件”配置清单,协议期间由乙方提供日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