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 的搜索结果,共199条

开发商未兑现“楼巴服务”承诺被判违约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谢文思售楼广告宣称业主入住后可享楼巴(楼盘到各地的专用巴士)接送,每10分钟一趟;业主入住后却发现楼巴两...

业主起诉物业公司要求公示物业管理事项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范天娇 通讯员杨雪物业服务费收支明细,租金、广告费等公共收益账目等与小区业主利益息息相关,但当业主要求查阅时,却遭...

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遭物业拒绝

  业主想在自家车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但在办理申请材料时遭到物业拒绝,于是业主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近日,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

·二手房看房选房定房“小坑不断” 房源信息真假难辨
·二手房看房选房定房“小坑不断” 房源信息真假难辨

□ 本报记者 张守坤假业主、一房多卖、买到“凶宅”……近年来,二手房买卖市场出现了不少乱象,有关部门也加大了打击整治力度,有力净化...

二手房看房选房定房“小坑不断” 记者第一视角感受二手房买卖
二手房看房选房定房“小坑不断” 记者第一视角感受二手房买卖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假业主、一房多卖、买到“凶宅”……近年来,二手房买卖市场出现了不少乱象,有关部门也加大了打击整治力度,有力...

重庆市豪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帝景豪苑业主委员会车位纠纷案

小区建设完成之后,随小区内房屋的出售,小区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至小区业主,小区的共有部分土地使用权归小区业主共有。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的地上车位,不能成为享有专有权的专有部分,该部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常知富诉南京秦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

业主委员会有权按照法定程序对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作出决定。在法律未对共享单车停放做出明确规定的前提下,业主委员会做出的不允许小区内部骑行、停放共享单车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物业管理公司据此拒绝业主将共享单车骑入小区的,不构成侵权。

高志清、戴雨晴与张凤清、袁丽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且这三种权利具有不可分离性。业主转让房屋时,其基于共同管理约定所享有的共有部分专有使用权也应当一并转让,既有的共同管理约定对继受取得业主权利的房屋受让人继续有效,房屋转让人应当协助将其独占使用的共有部分交付于受让人。

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恢复原状纠纷案

小区内的通信管道在小区交付后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通信运营公司与小区 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小区内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由通信运营公司享有专有 使用权的条款,侵犯了业主的共有权,侵犯了业主选择电信服务的自由选择权, 应属无效。

宜兴市新街街道海德名园业主委员会诉宜兴市恒兴置业有限公司、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物权确认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开发商与小区业主对开发商在小区内建造的房屋发生权属争议时,应由开发商承担举证责任。如开发商无充分证据证明该房屋系其所有,且其已将该房屋建设成本分摊到出售给业主的商品房中,则该房屋应当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在没有明确取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占有使用该房屋,不能视为业主默示同意由开发商无偿使用,应认定开发商构成侵权。业主参照自该房屋应当移交时起的使用费向开发商主张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