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牛某3天内连续在湖北武汉不同商场的5家餐厅吃饭时吃出石子状异物,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相威胁,要求餐厅免单及支付赔偿金,累计索...
2011年7月15日晚23时许,被告人赵嘉、王永志、丁某力、丁某天4人在夜市上吃饭,因赵嘉在被害人王冬辉所坐桌子附近小便,双方发生口角。赵嘉等4人对王冬辉进行殴打,并将夜市的板凳、盘子等物品砸毁,随后坐车离开现场。王永志、赵嘉送走丁某力、丁某天后又返回夜市,对正在等待家人的王冬辉再次殴打,致其轻伤。
自己还好好活着,网络平台上却被人建了个纪念馆“祭奠”——日前,厦门市思明区法院便公布了这样一起令人气愤的案例。某天,女孩璐璐(...
13岁的少年第一次站在被告席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某天,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古镇迎来客流高峰。熙熙攘攘的人群中,60多岁的张女士...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罗莎莎 通讯员费宇佳73岁的王女士患有风湿骨痛症,长期以来一直购买某品牌药膏使用。2019年的某天,她接到一个自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