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罗莎莎 通讯员费宇佳
73岁的王女士患有风湿骨痛症,长期以来一直购买某品牌药膏使用。2019年的某天,她接到一个自称“国家扶贫办主任”的电话,对方说王女士可以享受扶贫政策,在缴纳一定数额“手续费”后,国家会免费寄药给她,每月还有1000元的补助,连续4年。
在详细了解“政策”内容后,王女士同意对方邮寄一些样品给她,并支付了2000元给快递员。一周后,又有一名“扶贫办主任”打来电话,声称按照最新要求,王女士还需要补足2800元手续费,之后又以办理扶贫金卡、备案费、党费、会员费为由要求其不断缴费,先后支付超过万元。一段时间之后,王女士觉得事有蹊跷,遂报警。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所谓的“扶贫办主任”是由嫌疑人喻某、徐某冒充,通过打电话联系各地老年人,谎称国家有扶贫政策,可以免费用药,但需缴纳手续费,办理金卡、会员等也需要收费。获取被害人信任后,通过物流、快递公司邮寄部分低价药品给被害人,由快递员向被害人代收现金手续费等,2019年4月至8月期间先后骗得4名被害人25600元。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喻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承办检察官提醒,电信网络诈骗是诈骗高发类型,老年群体获得信息的渠道较为单一,对各种骗术了解不多,子女要多向老人讲讲案例和新闻,增长老人的见识;老人们也要记住,凡是陌生人用通信工具联系你,以不见面的方式要求转账、汇款的,都极有可能是诈骗,要留个心眼不轻信;可向政府机构、村委会、居委会等部门咨询最新的政策内容,不要贪图小利,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