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资金属于业主的合法财产,业主在对房屋处分时,可以一并考虑房屋中包含的维修资金的价值,或另行结算。业主出售房屋后,不能将自己账户中的维修资金取回,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口。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