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罗莎莎 通讯员何逸 叶棋刚
近年来,医用口罩成为抢手货。陈某嗅到其中的“商机”后,从某小厂家购进了一批3M牌9001型号口罩、9002型号口罩,但该批3M牌系假冒伪劣商品。陈某以每个4元至1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很快就被急需口罩的消费者抢购一空。
据统计,2020年1月24日至29日期间,陈某共计销售假冒3M口罩上万个,销售金额达人民币61765元。
2020年1月31日,有群众将该情况反映至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陈某随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的陈某如实供述了销售假冒3M商标口罩的事实,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案发后,陈某已向其中一名购买者退还人民币8500元。案件审理中,陈某家属代其退还违法所得人民币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应予惩处。结合陈某归案后的认罪态度等情节,最终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判处其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陈某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中,被告人陈某明知购进的3M口罩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依然在店中售卖,其行为已构成犯罪。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尤其是口罩等防疫物资时一定要注意查看商品的标识,通过二维码、防伪标识等方式查询真伪,谨防上当。经营者不能因蝇头小利就违反法律规定,在明知是假货的情况下售卖,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