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7-06-30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30/06/1997(第413章第3条)*
[1987年5月6日]
(本为1987年第120号法律公告)
注:
* 本规例根据《1987年商船(防止及控制污染)令》@(S.I. 1987/470 U.K.)第3条订立,而该命令是经由《1987年商船(防止及控制污染)(香港)令》D(S.I. 1987/664 U.K.)修改并引伸适用于香港的。请参阅1990年制定的《商船(防止及控制污染)条例》(第413章)第3及12(1)(b)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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