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7-06-30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详题 版本日期 30/06/1997
本条例旨在综合证据的法律。
[1889年1月18日]
(本为1886年第26号,1889年第2号,1911年第31号(第8章,1950年版),1973年第49号)
注:《1999年证据(修订)条例》(1999年第2号)的过渡性安排条文见载于该条例第7条。
第1条 简称 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I部 导言
本条例可引称为《证据条例》。
(由1924年第5号第6条修订)
宪报编号: 25 of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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