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2005-12-02
实施日期 2005-12-02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02/12/2005
(第245章第36(1)条)
[2005年12月2日]
(本为2005年第160号法律公告)
第1条 生效日期 版本日期 02/12/2005
本命令自2005年12月2日起实施。
第2条 禁区的宣布 版本日期 02/12/2005
现宣布在附表所载的地图上划定为“陆上封闭区”及“海上封闭区”的地区,在2005年12月12日下午6时至2005年12月19日上午5时的期间内为禁区。
附表 版本日期 02/12/2005
[第2条]
禁区
比例尺
《公安条例》(第245章)第36第禁区
世界贸易组织香港部长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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