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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吉安斯科贸中心与北京市大发畜产公司土地转让合同纠纷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0)一中民终字第378号  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吉安...

南阳对外贸易基地开发中心诉南阳市经济实业开发公司解除条件成就提前收回出租房屋案

原告:南阳对外贸易基地开发中心。 被告:南阳市经济实业开发公司。 1993年8月1日,原告的前身南阳地区粮油食品进出口贸易公...

北京吉安斯科贸中心与北京市大发畜产公司土地转让合同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0)一中民终字第378号 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吉安斯科贸中心,住所地本市海淀区白石...

女职工因休流产假而被解除合同?

案例: 赵某半年内累计休假3个多月,其中心脏病休两个半月,流产休20天。公司认为其超过了她应享受的患病医疗期3个月,根据有关法律...

指导案例13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诉重庆藏金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首旭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1.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负有确保其排污处理设备正常运行且排放物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法定义务,委托其他单位处理的,应当对受托单位履行监管义务;明知受托单位违法排污不予制止甚或提供便利的,应当对环境污染损害承担连带责任。2.污染者向水域排污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难以计算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部门关于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有关规定,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对损害后果进行量化,根据违法排污的污染物

指导案例152号:鞍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诉汪薇、鲁金英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与他人在另外的民事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放弃其取回财产的权利,并大量减少债权,严重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符合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条件的,债权人对民事调解书具有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主体资格。

指导案例157号:左尚明舍家居用品(上海)有限公司诉北京中融恒盛木业有限公司、南京梦阳家具销售中心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对于具有独创性、艺术性、实用性、可复制性,且艺术性与实用性能够分离的实用艺术品,可以认定为实用艺术作品,并作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实用艺术作品必须具有艺术性,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实用艺术作品的艺术性而非实用性。

借调人员协议-合同范本

借调人员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大学人员流动中心    丙方:_________    经协...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

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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