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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公司诉河南省周口市政府等行政行为违法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且损害了相对人信赖利益,但如果撤销该行政行为,将会给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长乐自来水公司与工行五四支行借款担保纠纷案

一、保证人领取企业法人执照,属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即使其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性质,亦不属于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二、保证人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应依法对其所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所作保证是否受合同以外第三人影响的问题不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亦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效力。

·杭州公安打造“三个度”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 本报记者 陈东升 王春□ 本报通讯员 吴攸公共安全,一头连着千家万户,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是平安建设的“晴雨表”。浙江杭州连续1...

公共场所要对电子烟说“不”

  在不少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号称“低毒无害”的电子烟成了人们的新宠。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在许多城市,电子烟仍游走于公共场所禁烟管...

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及其厦门分公司与厦门瀛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国际海上货运代理经营权损害赔偿纠纷再审案

公共运输履行着为社会公众提供运输服务的社会职能,具有公益性、垄断性等特征。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国际海上集装箱班轮运输是服务于国际贸易的商事经营活动,不属于公用事业,不具有公益性,也不具有垄断性,故不属于公共运输。托运人或者其货运代理人请求从事国际海上集装箱班轮运输的承运人承担强制缔约义务,

杭州啄木鸟鞋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七好(集团)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该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上述规定中的“不正当手段”是指属于欺骗手段以外的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者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注册商标仅损害特定民事权益的,

陕西宁陕县法院审理一起坠落光缆致行人受伤案

  民主与法制网讯(□马晓东 通讯员杨珊珊)在公共道路上空的光缆坠落,导致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人员受伤,受害人该如何维权,赔偿责任该由谁...

张荣生等诉上海康仁乐购超市贸易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案

公共场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应界定在合理范围内,应当保证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符合安全标准,排除安全隐患,同时应当及时对已发生的危险和损害采取积极的应对和救助措施。管理人是否尽到必要的救助义务,应参照社会普遍认同的衡量标准加以判断。

广东省东莞市深化“智网工程”建设,全面筑牢公共安全防护网
广东省东莞市深化“智网工程”建设,全面筑牢公共安全防护网

民主与法制网讯(□吴钰 谢炜强 通讯员 梁暾)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广东省委决策部署,切实解决东莞市社会治理资源分散、社会风险隐患较...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诉李旭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行为人明知楼下系人流密集的学校操场,仍故意从高空连续抛物,其行为足以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并实际造成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