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离职时签订了保密协议和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承诺书,并于竞业限制期内向原公司按时提供“在家待业证明”,但被人发现其上下班时间准时...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孙某、郑某向原告刘某偿还借款本金194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说好的购房返现,没想到房子买了,佣金却被中介私吞。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中介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李某向原告陈女士...
李许东与吕某等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3日作出民事判决,确认李许东赔偿被害人吕某等人11.2万元。民事判决生效后,李许东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的赔偿义务,吕某等人于2014年4月9日向原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立案执行。
2000年1月16日,李某成向原告黄某楼借款2000元,用于经营养殖,并向原告黄某楼出具借据一张,借据记载:今借到现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李某成,2000年元月16号。
2015年2月5日,被告向原告借款,原告为保证其到期能实现债权,与被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原告以100万元的价格向被告购买位于曲靖市的别墅,被告于2015年5月6日前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配合原告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同日,原告向被告汇款94.5万元,被告向原告出具收条一份。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判决被告李某限期向原告王某支付赔偿款6.2万元。 原告王某...
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间久远,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格尔木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4月向原告发出《督办通知》,将被告历史遗留尾矿渣交由出租人原告处置。之后原告与专业公司签订《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合同》,对上述堆存的尾矿渣进行部分治理,所支出的治理费用为消除污染而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环境治理的合理费用,格尔木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222万余元费用。
2017年11月17日,韶关市新丰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集贸市场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告知凡肉类、蔬菜类等经营者一律进入市场经营,禁止在集贸市场外摆摊设点、流动、开店铺经营肉菜类行为。2017年12月26日,广州市淦灿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淦灿公司)向原韶关市新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案情】 A法院在依法受理原告刘某诉被告龚某离婚案件后,依法在2015年8月10日向原、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当天也向原告的代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