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22)最高法知行终29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茂名市电白区建科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20)最高法知行终588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2)最高法知民终116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辽宁金立电力电器有限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最高法知民终20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佛山某模具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21)最高法知行终464号 上诉人(一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最高法知民终178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比肯灯饰国际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特别...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结果发生地具有不确定性,不应作为确定管辖的依据。在确定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时,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即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新网上海10月31日电(记者李姝徵)优化营商环境,上海浦东再按“快进键”。3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布《浦东新区市场主体住所托管暂行办...
原告河北某金融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被告石某住所地为湖南省新邵县。2019年6月至10月间,原、被告分别签订三份“百度有钱花借现金服务借款协议”,协议约定原告向被告石某发放贷款12000元、11500元、13000元,同时约定协议引发的争议由贷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原告依约发放了贷款,以上三笔借款均已到期,被告未按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向新邵县法院提起诉讼。
4月23日下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展“春日亮剑”集中查找、拘留被执行人专项行动。本次行动纵跨50公里,辗转6处被执行人住所,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