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 的搜索结果,共45条

监督哨丨异常的超市送货单

  “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本该专款专用,我却套取侵吞,实在不应该……”不久前,面对江苏省丹阳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回访,导墅镇小华村...

未成年人自愿文身,文身店能否免责?
未成年人自愿文身,文身店能否免责?

未成年人自愿文身,文身店能否免责?北京延庆区法院:不应以未成年人“同意”而免责刘曼宜 陈晓晓  ▲图为延庆区涉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

电子治超不能重弹“以罚代管”的老调

  如果货车司机确实违法了,当然应该依法惩处,但如果有个别地方和部门借执法权损害货车司机的合法权益,则不应被轻纵。无论传统治超,还...

罪犯子女考公限制要不要取消?专家建议不应“一刀切”

  罪犯子女考公限制要不要取消?  专家建议分岗位罪名决定限制与否  □ 本报记者 孙天骄  近日,#建议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

第二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质权人为实现约定债权申请执行法院解除对质物的冻结措施,向法院承诺对申请解除冻结错误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该承诺不是对出质人债务的保证,人民法院不应裁定执行其财产。对人民法院错误裁定执行其财产的行为不服提出的异议是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对该异议裁定不服的救济途径为复议程序而非执行异议之诉。

指导性案例203号:左勇、徐鹤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对于必要、合理、适度的环境污染处置费用,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属于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的公私财产损失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对于明显超出必要合理范围的处置费用,不应当作为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以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据。

指导性案例198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与刘友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实际施工人并非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亦未与发包人、承包人订立有效仲裁协议,不应受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约束。实际施工人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发包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温州信托公司清算组诉幸福实业公司等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纠纷案

股份公司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美国矿产金属有限公司与厦门联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债务纠纷案

经国家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法应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定该企业的开办单位是否应当对该企业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应严格审查开办单位对该企业的出资情况以及开办单位有无抽逃该企业注册资本、有无恶意转移该企业财产等情形。开办单位在上述方面无过错的,不应对该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诉杨逸章故意伤害案

行为人殴打他人并致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被害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其生前患有严重疾病,行为人的殴打行为不是被害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仅是被害人死亡诱因的,行为人不应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承担全部责任。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不具备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