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为拥有近百年制药历史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名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兰州佛慈公司);另一方为成立不到20年的制药企业,名为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下称西安佛慈公司)。二者字号均包含“佛慈”二字,且经营项目高度重合,因认为后者将其在先确权的“佛慈”商标登记为企业字号,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且构成不正当竞争,在沟通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前者将后者诉至法院。
□ 人大政协五年间□ 本报记者 蒲晓磊政协参与立法协商是新时代人民政协的一项新职能。近年来,通过双周协商座谈会、相关部门来函征求意...
原标题:数量要够 质量要优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关于“十四五”期间配齐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师的提案》提案办理协商会小记小眼镜...
申请人称:申请人于2021年2月4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主材合同,委托被申请人购买位于XXX的室内主材,合同金额171 215元,并于当日付清合同约定金额的80%作为预付款,即137 000元。2021年3月31日,经双方协商,申请人委托被申请人购买指定品牌及型号的主材,随着申请人室内装修的进行,后于8月25日经双方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单位“用友软件系统”的维护服务事宜,经充分协商,决定订立本协议。具体服务项目及范围见甲方所购“用友软件”配置清单,协议期间由乙方提供日常服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计算机系统技术服务外包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从事甲方现有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和网络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网络、工作站、服务器、办公软件等技术服务,具体参见附件《技术服务外包具体内容》;服务方式为现场技术服务。 2、乙方为确保提供优质服务,在甲方服务点安排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服务工作,并保持必要的补充技术力量。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单位“用友软件系统”的维护服务事宜,经充分协商,决定订立本协议。具体服务项目及范围见甲方所购“用友软件”配置清单,协议期间由乙方提供日常服务。
为确保甲方正确和安全使用_x计算机系统(简称_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以及ww系统有限公司《_x计算机系统服务细则》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合同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_x系统技术维护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
【说案】“协商一致”就能免缴社会保险吗 社会保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人民生活幸福感的重要举措。但在实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