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恶意损害他人虚拟角色名称权益行为,保护在先权益人创新劳动成果。 基本案情 异议人:日商SNK股份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李兴军
打击关联公司联合抢注他人电商名称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基本案情 异议人:永康市杜德工贸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芜湖乌梢蛇商贸有限公司
打击恶意拆分申请国外知名商标行为,保护在先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利益。 基本案情 异议人:好侍食品集团本社株式会社 被异议人:南京姚盛商贸有限公司
打击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保护知名企业商誉。 基本案情 异议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被异议人:泉州广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异议人主要异议理由:双方商标构成近似商标,被异议人恶意抢注其知名商标,并通过注册大量关联公司达到注册商标之目的,扰乱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
异议人主要理由:被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同时是被异议商标的代理机构深圳好牌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 被异议人答辩理由:答辩人主要从事商品的批发销售,并非商标代理机构,未从事任何商标代理服务,不构成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适用主体。
异议人主要理由:《中国诗词大会》作为异议人的电视栏目名称,具有较强独创性,经过宣传和使用,在公众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被异议商标侵犯其现有的在先权益,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异议人主要理由:被异议商标侵犯“花垣县子腊贡米”的地理标志权益,不得作为普通商标核准注册。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损害子腊贡米种植者、生产者的利益,应不予核准注册。 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
□ 本报记者 朱宁宁人大代表是党和国家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提出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基本的、主要的方式。办理代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