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以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制止,行政机关是否充分、及时、有效采取法定监管措施,以及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作为审查行政机关是否履行法定职责的标准。
最高检公布《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  告《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
最高检与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意见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 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发布时间:2019年1月22日日前,最高人民检...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军地检察机关将加强涉军公益诉讼案件协作配合发布...
最高检与食品药品有关部门共同印发《意见》 加强协作配合凝聚执法司法合力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0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
“两高两部”联合印发《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行政机关对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不作为,检察机关可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发...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3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
【发布部门】广州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效力级别】设...
【发布部门】南宁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南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一届第42号 【效力级...
【发布部门】广州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 【效力级别】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