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 的搜索结果,共72条

解开轻伤害案“两难”困局

“检察官,我的赔偿款和救助款都到位了,身体也好多了!”近日,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检察官王战梅的电话响了,罗某的近况让她听后不禁露出欣...

上海法院“自启”再审程序改判一起涉流浪猫侵权案件

  今年3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起涉及流浪猫的生效判决引起广泛关注。这起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无人居住房屋倒塌砸伤他人,谁担责?

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建筑物倒塌引起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法院判决由案涉房屋的房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由被...

跟随他人进小区被门禁升降杆砸伤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小区升降杆砸伤人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法官根据案件事实对双方责任进行划分,经...

普通食品当减肥品卖,虚假宣传or诈骗陷阱?

肥胖在我国被视为一种社会性慢性疾病,可能会引起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对身体健康造成较大影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减肥心切的心理,...

警惕“隔空猥亵”,未接触儿童身体也是犯罪

  利用网络猥亵儿童并不一定要求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行为人通过网络与未满14周岁的儿童进行网络聊天,并引导被害人发送...

七旬老人被小孩撞倒 法官用心调解化纠纷

孩子的天性就是活泼好动,在小区里健身运动本是好事,但是在运动时,孩子不注意可能就会“闯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徐其武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执行人伪造房屋转让协议,将房屋虚假转让给他人,以隐藏、转移财产,不履行判决义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3年6月4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徐福平与徐其武、熊传丰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徐其武、熊传丰连带赔偿徐福平经济损失399908.41元。

加工厂生产“黑心棉”向八省份农村销售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战海峰 通讯员 刘勋 曹百艳本来只能用于工业领域的纤维被某些厂家用来生产消费者贴身盖的棉被,这种严重侵害身体健...

男子酒吧聚会坠亡后同饮者及酒吧被起诉 北京大兴法院判决各方分担相应责任

  本报记者 张雪泓  三五好友酒吧小聚,酒意正酣时悲剧发生,一人不幸坠楼身亡。近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