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8月16日电 记者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中国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发布《中国银保监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版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强调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二是明确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创新;三是要求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四是明确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知识产权质权登记机构应当统一思想认识、保持战略定力,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重要性。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科技型)企业。支持商业银行建立适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的风险评估、授信审查、授信尽职和奖惩制度,创新信贷审批制度和利率定价机制。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年一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户数6448户,比2018年初增加1200余户;融资余额985亿元,比2018年初增长98%。2018年新增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1224亿元,同比增长12.3%;新增著作权质押担保主债务登记金额79.6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规模实现有序增长。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还提到,近年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持续增长,产品不断创新,但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制约着此类业务的发展。一是价值评估难。一方面,从“海量”的知识产权中梳理出真正有独立市场价值的权利十分困难。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商业银行缺乏独立评估的能力,外部评估机构数量较少、权威性不足、费用偏高。二是处置变现不易。多数知识产权具有专属性质,脱离原企业后效用下降明显,处置变现缺乏成熟的市场。
针对这些实践中的困难,此次银保监会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
《通知》还要求,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版权管理部门建立知识产权金融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数据共享,共同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支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推动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对于商业银行行使质权获得的知识产权,可按程序减免维持费用。要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版权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质押登记、公示信息等方面工作,联合商业银行探索知识产权质物处置的有效途径。各级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版权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良好经验,对于业务开展良好的商业银行可按规定实施监管激励。鼓励商业银行以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银保监会或银保监局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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