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达不成一致的,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专用电话投诉,或者向消费者协会请求处理、调解,如果认为产品质量或进货渠道、许可经营有问题的也可先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最后可以向法院起诉或根据仲裁条款提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