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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1W章 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法律法规

【法规名称】 第571W章 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 ...
【法规名称】 
【法规编号】 824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71W章 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


  (第571章第282及306条)
  
  [2003年4月1日] 2003年第12号法律公告
  
  (本为2002年第218号法律公告)
  
  第571W章 第1条(已失时效而略去)
  
  第1部
  
  导言
  
  (已失时效而略去)
  
  第571W章 第2条释义
  
  (1)在本规则中,除文意另有规定外─
  
  “公开宣告”(public announcement) 就任何有关证券而言,指由或代要约人或有关的稳定价格操作人作出的任何通讯,而该通讯是在公众人士相当可能会知悉有关通讯的情况下作出的;
  
  “有联系者”(associate)─
  
  (a)为决定第4条的适用范围或在与决定该范围有关连的情况下,具有本条例第245(1)条给予该词的涵义;或
  
  (b)为决定第5条的适用范围或在与决定该范围有关连的情况下,具有本条例第285(1)条给予该词的涵义;“有关要约”(relevant offer) 在有就有关证券而采取任何稳定价格行动的情况下,指该等证券的要约;
  
  “有关通讯”(relevant communications) 指附表1指明的任何通讯;
  
  “有关认可自动化交易服务”(relevant authorized automated trading services) 指符合以下说明的认可自动化交易服务─
  
  (a)认可该服务的条款,包括准许就透过使用该认可自动化交易服务交易的有关证券而在遵从本规则的情况下采取稳定价格行动的条款;及
  
  (b)该条款是载于根据本条例第99(1)条备存的纪录册中;“有关证券”(relevant securities) 指─
  
  (a)权益证券;
  
  (b)债务证券;或
  
  (c)权益证券或债务证券的寄存单据;“初步稳定价格”(initial stabilizing price) 就任何有关证券而言,于稳定价格操作人在某价格就该有关证券而采取任何初步稳定价格行动的情况下,指该价格;
  
  “初步稳定价格行动”(initial stabilizing action) 就任何有关证券而言,指稳定价格操作人在基本稳定价格行动中就该有关证券而采取的首次行动;
  
  “佣金”(commission) 指任何形式的佣金,包括在与任何受规管活动有关连的情况下提供或给予的任何种类的利益;
  
  “招股章程”(prospectus)─
  
  (a)就某公司的任何有关证券的要约而言,指根据《公司条例》(第32章)第38D条获批准注册的招股章程;或
  
  (b)就某海外公司的任何有关证券的要约而言,指根据《公司条例》(第32章)第342C条获批准注册的招股章程;“附带稳定价格行动”(ancillary stabilizing action) 就任何有关证券而言,指可根据第7条就该有关证券采取的与任何基本稳定价格行动有关连的任何行动;
  
  “首次公开宣告日期”(first public announcement date) 就任何有关证券而言,指与该有关证券有关的,并显示或可合理地被理解为显示关乎该有关证券的要约拟以某些形式及在某些时间进行的首次公开宣告的日期;
  
  “要约”(offer) 指要约、作出要约的邀请或(除在第6(b)及7(1)(d)条外)发行;
  
  “要约人”(offeror) 就任何有关证券的要约而言,指有关的发行人或任何持有该有关证券并作出该项要约的人;
  
  “要约文件”(offer document)─
  
  (a)就第3(d)(i)条描述的要约而言,指招股章程或根据本条例第105条获证监会认可发出的广告、邀请或文件;或
  
  (b)就第3(d)(ii)条描述的要约而言,指该条提述的公开宣告;“要约价”(offer price) 就任何有关证券而言,指将该有关证券向公众提出要约的指明价格,而该价格是没有将任何优惠、佣金、经纪费、交易费或征费计算在内的;
  
  “海外证券市场”(overseas stock market) 指香港以外的证券市场;
  
  “基本稳定价格行动”(primary stabilizing action) 就任何有关证券而言,指可根据第6条采取的任何行动;
  
  “寄存单据”(depositary receipt) 指符合以下说明的证明书或任何其他文书─
  
  (a)授予该证明书或文书的持有人关乎受寄存人、保管人或其他人(“有关保管人”)(须为并非获有关证明书或文书授予合约权利或产权的人)所持有的权益证券或债务证券的合约权利或产权(由期权构成的权利除外);
  
  (b)可无需有关保管人的同意而由其持有人转让;
  
  (c)正在或已获容许在海外证券市场交易的;及
  
  (d)在所有方面与它代表的有关的权益证券或债务证券一致,并可由其持有人于任何时间转换为有关的权益证券或债务证券;“发行人”(issuer)─
  
  (a)就寄存单据而言,指已发行或将会发行该寄存单据所代表的证券的人;或
  
  (b)就任何其他有关证券而言,指已发行或将会发行该有关证券的人;“债务证券”(debt securities) 指由某法团、某多边机构、或某政府或某市政府当局发行或可合理预见会如此发行的债权证;
  
  “截止日期”(closing date) 就任何有关证券而言,指─
  
  (a)与该证券有关的要约文件指明为接受有关要约的最后日期的日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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