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售“自助式保险卡”未尽说明义务,又未对相关事项向投保人提出询问,自行代替投保人激活保险卡形成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保险单,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人以电子保险单内容不准确,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由主张解除保险合同的,
根据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约定,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时身处保险车辆之上的人员。据此,判断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害的人属于“第三者”还是属于“车上人员”,必须以该人在事故发生当时这一特定的时间是否身处保险车辆之上为依据,
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不适用财产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原则”。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从实施致害行为的第三者处获得侵权赔偿后,仍然可以向保险人主张保险理赔,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已经获得侵权赔偿为由拒绝履行保险理赔责任。
被保险人在投保时至保险合同成立前,未向保险人告知其所知或者在通常业务过程中应知的、足以影响保险人作出是否承保以及如何确定保险费决定的一切重要情况,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保险人可以因此宣告保险合同无效。
实际承运人是否属于被保险人的组成人员的认定——宜春中院判决某保险公司诉程某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裁判要旨 实际承运人与被保...
【案情】 2012年元月,陈某以其丈夫何某为被保险人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其中因疾病身故保险金30万元。2014年3...
【案情】 2014年5月,元某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e 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赔偿意外伤害医疗费80%,赔偿限额10...
【案情】 2013年12月20日,全某以其丈夫梁某为被保险人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e顺意外伤害保险”,其中意外身故保险金8万元,受益...
【案情】 2013年10月21日,程某以其妻子贺某为被保险人,在某保险公司投了一份“乐安康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为程某,保险责任为:...
【案情】 2013年7月23日,41岁的龚女士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乐安康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赔付保险金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