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 的搜索结果,共44条

网络短视频里的背景音乐可不能乱用

 对于短视频来说,背景音乐有助于烘托气氛、渲染情绪。但值得注意的是,短视频创作要有边界,小心一不留神踩了背景音乐侵权的“坑”。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就给广大短视频创作者们提了个醒。

公众号擅用网络图片,警惕侵犯著作权!

被告某商业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关于情人节的文章,文内使用了原告某科技公司的美术作品“××汪星人”。看到辛苦创作的美术作品被他人随意使用,原告某科技公司遂在当地版权局进行了版权登记,将该商业公司的侵权行为进行了证据固定,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万元。被告某商业公司这才意识到自身行为构成了侵权,但辩称并非故意为之,原告要求赔偿金额过高。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街头涂鸦:创作还是捣蛋?合法性长期存争议

  街头涂鸦:创作还是捣蛋?  专家:厘清法律边界给合法涂鸦预留发展空间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前不久,网曝上海地铁11号线陈翔...

街头涂鸦:创作还是捣蛋?
街头涂鸦:创作还是捣蛋?

□ 本报记者 张守坤《趁夜涂鸦》 漫画/高岳前不久,网曝上海地铁11号线陈翔公路站,一男子用喷剂涂鸦车厢。视频显示,车厢壁有多处橘色...

长沙世界之窗被指抄袭?原创作品不是想用就用

 因原创美术作品《如虎添翼》的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等问题,设计师冯先生与长沙世界之窗对簿公堂。近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长沙世界之窗是由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中旅集团共同投资兴建的综合性大型文化主题公园。此次被指抄袭的是园区门口的一尊雕塑,其外观与冯先生所称其作品《如虎添翼》几乎如出一辙。

为“虚拟蝴蝶”插上版权“翅膀”

 一群“虚拟蝴蝶”引发一起侵权纠纷。近日,数字艺术创作者“大悲宇宙”(本名林琨皓)在微博发文,质疑由同济大学创意设计学院副教授张周捷为宝马和英特尔设计的可视化数字“蝶”,称与自己创作的“虚拟蝴蝶”作品高度趋同,涉嫌侵权。对此,张周捷发文否认侵权,称蝴蝶是大自然的产物,也是许多艺术家的创作原型,并非个人专属。

探索法院题材现实主义文艺创作新路径 电视剧《底线》研讨会召开

  光明日报北京2月15日电(记者牛梦笛、靳昊)由中国法官文学艺术联合会、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和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共同主办的电视剧《底...

ChatGPT引发著作权问题新思考

编者按最近,人工智能机器人ChatGPT迅速走红,其表现出来的强大“创作”功能让公众叹服。那么由ChatGPT“创作”生成的内容可否构成作品?如...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郑守仪诉刘俊谦、莱州市万利达石业有限公司、烟台环境艺术管理办公室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据此,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对思想及事实的独创性表达,具体认定作品时应当把握以下几点:1.是否具有一定表现形式,不属于客观事实或者抽象的思想本身;2. 是否由创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体现了创作者的个性化选择、判断及技巧等因素;3. 是否属于智力劳动成果。

胡进庆、吴云初诉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著作权权属纠纷案

公民为完成法人交付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但是,1980年代中期,我国著作权法尚未颁布,职工为了单位拍摄动画电影的需要,根据职责所在创作的角色造型美术作品,其创作成果的归属,根据创作当时的时代背景、历史条件和双方当事人的行为综合分析,应判定作品的性质为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仅享有署名权,而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享有。所谓历史背景,包括经济体制、法律制度、社会现实和约定俗成的普遍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