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某购买商品房后,甲置业公司未如期交付房屋、未按约定时间办理房产证。苗某为核实商品房开发及销售过程中政府监管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向某市税务局申请公开“涉案商品房开发及销售过程中应缴纳的契税、营业税、欠税情况”等信息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未将商品房建设完成,更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将商品房交付给购房人,购房...
粉碎谣言,真相来了。我们知道,目前一些城市推出了商品房“以旧换新”的政策,房地产开发商或政府机构等通过收购、置换、补贴等方式,...
肇庆5月1日起实施新规 商品房按套内面积卖 会否降低购房成本? 每平方米单价上涨,总房价变化较小 羊城晚报记者 徐炜伦 ...
漫画/高岳 ● 全国多地出现了个人购买商品房用于专门放置骨灰盒的情况,有受访者称,其所住小区存在一定比例的“骨灰房”,有的楼...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原告王某某主张自己支付的定金是5000元,而被告某置业公司认为王某某支付的定金数额应认定为60000元。购房定金为何相差55000元?
袁科威购买了广州嘉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富公司)开发的商品房。2014年2月,袁科威委托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测试分析中心对其居住的房屋进行环境质量监测。该中心作出的环境监测报告显示袁科威卧室夜间的噪声值超过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规定的噪声最高限值标准。
2010年7月7日,周某(乙方)与某公司(甲方)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该商品房成交总金额为268672元,周某应于2010年7月7日支付房款255238元,余款13434元于2011年7月30日前付清
2021年3月27日,某房地产公司与吕某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房屋价款1113702元。付款方式为2021年3月27日现金付款334702元;2021年4月3日前申请商业贷款779000元。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银行不审批买受人的按揭申请,买受人在银行批复的七日内未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的,出卖人有权按未付房款每日万分之一收取滞纳金或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需向出卖人支付总房价款1
2018年11月29日,陈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商品房于2019年10月1日前交付,交付条件为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及房屋测绘报告。涉案商品房于2021年1月30日具备约定交付条件。因某房地产公司未能依约如期交付商品房,陈某起诉要求某房地产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