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中如实作证,作为每一个公民都应当履行的义务,是维护司法正常秩序,确保司法裁判公平公正的重要因素。虚假作证不但严重影响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危害司法权威,而且直接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损害社会诚信建设。本案金某在诉讼中故意作伪证,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了法律义务,受到了应有的刑事制裁。
不当“背锅侠”惩治不诚信诉讼 太原中院持续深化改革优化诉讼生态漫画/李晓军 ● 为赢官司编造假证据,恶意串通作伪证,甚至原被告“...
法院已裁定拍卖财产,却为了对抗执行,指使他人作伪证,企图隐匿财产,岂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行径最终难逃法律严惩。近日,福建...
郭某甲与郭某为何会同时翻供翻证,指认郭某乙为醉驾者?他们这样做是为了让真正的罪犯逃脱处罚,还是另有隐情? 谁是真正的醉驾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