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池泽梅)“感谢公安机关耐心、公平、公正协调公司与员工之间劳务纠纷,不偏袒任何一方,让我们非常敬佩。”近日,“...
2017年4月10日,注册在开曼群岛的G公司和V公司签订了《贷款协议》,并约定“任何一方均有权将相关争议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后双方因履约发生纠纷,G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以V公司和美籍居民苏某为被申请人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仲裁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又于6月9日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提交了保全申请书、仲裁协议等相关材料以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函件(扫描件)
民营企业上海中邦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邦公司)诉称,全民所有制企业上海第三机床厂(以下简称第三机床厂)出于转移亏损的车床生产线的目的,拟将普通磨床、普通车床系列整机生产线移转至中邦公司,中邦公司同意接受上述两条生产线的移转,并接受第三机床厂分离的职工。双方于2009年12月签订了转让协议,约定:如遇原材料价格变动,造成生产成本降低或升高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供数据和证明材料,说明理由要求对方调整收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33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可向各自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任何一方提起诉讼且为其住所地法院立案受理后,另一方要求其住所地人民法院重复立案或将案件移送其住所地人民法院的,应予驳回。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 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著作财产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上述规定体现了著作权的立法宗旨
[案情简介] 王某1999年8月进入某建筑公司工作,当时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