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赵红旗 近日,一起赡养案件在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人民法院马集法庭法官沈小平精心调解下,当事双方当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
轻微人身伤害案件中,一方面,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另一方面,被害人提出明显高出实际损失的赔偿要求,导致无法达成...
本报讯 记者张晨 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是人民法院向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最严标准、...
中新网1月19日电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1月17日,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果在京主持召开涉疫药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调度...
中国法院网讯(刘玉芳 罗兰)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掩饰、隐...
1.违法行为人的同一行为既违反行政法应受行政处罚,又触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情形下,行政机关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时不应因案件移送而撤销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罚。对刑事判决未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行政机关在刑事判决生效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违法行为人在刑事判决中未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责令其依法履行修复义务,若违法行为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时应组织代为履行。
1.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国家规定的机关通过诉前磋商,与部分赔偿义务人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对磋商不成的其他赔偿义务人,国家规定的机关可以依法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2.侵权人虽因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涉嫌刑事犯罪,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中认定侵权事实证据充分的,不以相关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依法判决侵权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
1.船舶偷排含油污水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船舶航行轨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污染物处置去向,结合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专家意见等证据对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及其造成的损害作出认定。 2.认定船舶偷排的含油污水是否属于有毒物质时,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取样的,可以依据来源相同、性质稳定的舱底残留污水进行污染物性质鉴定。
当事人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应当认定当事人接受仲裁庭对案件的管辖权。虽然案件重新进入仲裁程序,但仍是对同一纠纷进行的仲裁程序,当事人在重新仲裁开庭前对仲裁协议效力提出异议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的情形。
1月13日,北京铁路公安处北京站派出所民警抓获网上在逃人员韩某 北京铁路公安局供图 中新网北京1月17日电 (邓有林 郭超凯)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