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天娇 通讯员 高鹏本以为“网贷公司”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是为了放贷需要,殊不知真正意图在于收集申请贷款人信息进行...
本报记者 范天娇 本报通讯员 高鹏 本以为“网贷公司”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是为了放贷需要,殊不知真正意图在于收集申请贷款人信息...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扰乱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居间合同约定的居间事项系促成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该居间合同因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合同,居间方据此主张居间费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宣传胜率高达80%至90%,最终还是亏损!”“一笔交易要2万元手续费,相当于期货公司的五六倍了!”庭审现场,作为证人出席的投资人徐...
民事诉讼原告起诉时列明多个被告,因其中一个被告的住所地在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辖区内,故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权。其他被告如果认为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应当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未在此期间提出异议的,因案件已经进入实体审理阶段,管辖权已经确定,即使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辖区内的被告不是案件的适格被告,人民法院亦可裁定驳回原告对该被告的起诉,并不影响案件实体审理,
在房屋买卖居间活动中,中介公司(居间人)对于受托事项及居间服务应承担符合专业主体要求的注意义务,注重审查核实与交易相关的主体身份、房产权属、委托代理、信用资信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中介公司因未尽必要的注意义务而未能发现一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重大瑕疵、缺陷,由此使另一方受欺诈遭受损失的,应根据其过错程度在相应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网络交易中,提供交易平台的网站与交易双方之间构成居间合同关系的,网站负有合同法所规定的居间人的义务,如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合同双方如实报告,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如果违反这些义务,网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情简介】2018年11月18日,康先生在中介公司的居间服务下购买季女士的房屋,达成合意后三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服务合同》。合同约定:...
居间合同(样式一) 委托方 合同编号 居间方 签订地点 ...
居间合同(样式二) 1.格式 居间合同 合同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