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非法行医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因情节轻微,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并不代表你不需要承担责任……”近日,贵州省兴义市检察院...
医疗服务市场上的各类“游医”“黑诊所”不仅扰乱医疗市场经营秩序、骗取患者诊疗费用,还会延误患者治病就医的最佳时机,甚至威胁到患者的...
2020年8月10日,石某与某丽公司约定由后者为其进行脸部注射填充、眼部和鼻部手术。
被告人吴某娟系福建省晋江市某医院法定代表人。2018年2月以来,吴某娟在明知陈某峰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将该医院碎石科外包给陈某峰用于对外开展诊疗活动。
被告人许某越因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于2017年7月20日被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8月4日至2018年8月3日。许某越在缓刑考验期间及期满后在江苏省东海县家中长期开展口腔诊疗活动。2019年5月28日,许某越被当场抓获并移送公安机关。
被告人吴某荣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在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且非医疗机构的广东省广州市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工作。其间,吴某荣伙同他人在广州市天河区某大厦长期从事非法取卵、买卖卵子、“代孕”等违法业务。2019年7月23日,被害人张某某(女,未成年人)在蔡某某(女,未成年人)介绍和带领下来到该公司卖卵。
被告人宋某敏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医疗机构执业资格。2018年10月,宋某敏伙同他人在租赁的广西某商贸有限公司发艺店开展医疗美容业务。2019年4月11日,被害人刘某明在该店接受激光祛斑治疗。
被告人于某无医生执业资格,以“看香道”的封建迷信名义通过针灸、按摩方式在河北省赵县为他人治病。2021年6月7日,于某为被害人杜某芳治疗月经不调。
□ 法治时评□ 林楠特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非法行医类犯罪典型案例,案件涉及妇产、医疗美容、辅助生殖、口腔等不同领域,具有较强...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起非法行医类犯罪典型案例,同时发布了全国法院审结此类刑事案件相关情况。2018年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