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商洛市城乡建设局批复同意某器材公司修建商住楼一栋。某器材公司与史某虎协议合作建设,约定建好的楼盘一到三层归某器材公司所有,剩余由史某虎出售。随后,史某虎联系赵某玉合伙投资,赵某玉在史某虎不知情的情况下,又与陈某民口头协议合伙投资。
“通过检察机关的抗诉,我的民事权益得到了有效救济,现在已经找到了新的工作……”近日,河南省淇县检察院对一起劳动纠纷民事申请监督案进...
经过检察机关深入审查、依法抗诉,近日,崔某的养殖场赔偿款发放到位。这起困扰他5年之久,经历多次诉讼的行政案件终于尘埃落定。“这个养...
买了法拍房,十年住不上? 上海检察机关两次抗诉维护房屋买受人合法权利 朱某安向记者指示曾经对一家人而言遥不可及的案涉房屋。 ...
编者按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张军主持召开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两起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
本报北京7月4日讯 记者张晨 张昊 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张军主持召开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近日,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检察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进行监督,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不仅发现了案件背后的刑事犯罪线索,而且通过抗诉...
狭窄脏乱的加工环境,随意招聘的生产工人,不具备任何资质的电子烟背靠知名品牌销往海外竟售出百万余元。近日,由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检察院提...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应当依据所从事的岗位类型依法确定。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发现行政机关未依照国家关于企业职工管理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要求审批退休,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予以错误维持的,应当依法监督。针对办案发现的企业职工退休审批中存在的违反法律政策的问题,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相关行政机关加强沟通磋商,推动规范完善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标准和程序,促进依据岗位类型确定退休年龄的国家政策有效落实,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一起商标行政纠纷案作出再审判决。该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成立以来,经审查提起抗诉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再审,最终改判的商标行政诉讼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