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上旬,案外人徐某和被告工行鞍山路支行的客户经理陈某虚构该行销售年息高达16%的一年期定期储蓄产品,诱骗原告俞建水前往该行存款。在办理开户手续时,陈某偷偷代原告开通了“网上银行”并领取了U盾,却仅将一张银行卡及一本加盖被告工行鞍山路支行印章的理财金账户活期对账簿交由原告。次日,俞建水在自动存款机和银行柜面分别向系争账户存入200元及500元。
办理未成年人涉嫌使用本人银行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应当结合涉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重点审查是否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上游犯罪并提供帮助。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较小且自愿认罪认罚的未成年人,坚持以教育、挽救为主,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2014年4月至8月,被告人秦献粮分别伙同被告人康亮贤等人,以发送“代考”、“考后改分”等虚假信息进行诈骗。秦献粮事先购置银行卡、手机卡和QQ号,分配给康亮贤等人,而后,秦献粮找人发送虚假手机短信,谎称可以考后改分、代考等,并留下联系方式。
2013年7月间,被告人许某某与卢辛辛共谋利用网络诈骗他人钱财,由卢辛辛提供笔记本电脑、银行卡等作案工具,并租赁某酒店式公寓等处作为诈骗窝点,许某某负责在婚恋网站诱骗女性被害人投资“彩票”实施诈骗。
被告人王某(17岁,某校学生)在北京市某村,以暴力殴打的方式,劫取被害人张某某(女,19岁)黑色挎包1个,内有人民币75元、被害人身份证1张及银行卡1张,并致被害人张某某轻微伤。
2016年2月20日,原告张某在被告上海某生鲜食品有限公司购买了6枚熟散装咸鸭蛋,每枚单价人民币2.20元,生产日期为2015年8月23日,保质期为180天。原告同时通过银行卡刷卡支付6次,由被告同时分别开具6枚咸鸭蛋购物小票6张。该批咸鸭蛋已过保质期1天。2月21日,原告又在被告处购买了相同批次的40枚咸鸭蛋,同时通过银行卡刷卡支付40次,由被告同时分别开具40枚咸鸭蛋购物小票40张。
2019年10月,刘某萍(在校大学生)明知可能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犯罪,仍办理多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受指使将银行卡收取的资金转移至指定账户。同月16日,刘某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据查,刘某萍名下13张银行卡涉诈金额累计转入199.8万元,转出198.2万元,其非法获利约2万元。
只需提供几张银行卡,每次帮忙转出1万元,就能得到200元至400元的“佣金”。如此操作简单、来钱快的兼职,圈里行话被称为“跑分”。 ...
近日,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北塔分局查破一起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不久前,北塔分局接到辖区居民周先生报警,称自己银行卡内的存款莫...
扬子晚报讯 (通讯员 徐斌 记者万凌云)数月前,是公安机关的反诈预警劝阻对象;数月后,成了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网上逃犯。银行卡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