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下旬,被告人许某从昌吉市吉丰公司职员芦艳花处先后购进其声称是“303”的油葵种子。2008年春季,由徐某(因犯销售伪劣种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在布尔津县阔斯特克乡杰特阿尕什村销售该油葵种子,该村村民及邻村村民高某等21户被害人以直接或转让的方式,共在许某处购买其声称是“303”的油葵种子1683公斤。21户被害人共种植2630亩油葵,支付种子款99,885元。
2012年1月起,被告人吐某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泽普县泽普镇古勒巴格乡路口开设了《佳吾海尔快餐》,从事煮(烤)鸡肉销售生意。7月25日,其存放在冰箱里的15只生鸡肉变质坏掉(腐烂)。
2006年,被告人刘希强、郭秀波共同出资成立哈尔滨希强调味品有限公司。二人为降低生产成本,谋取非法利益,从被告人薛现民处购入香油香精和粗制棉籽油后,指使被告人唐长友等人将香油香精、粗制棉籽油与色拉油勾兑成伪劣香油,或在香油中按一定比例掺入伪劣香油,经灌装、包装后销售,销售金额人民币1千余万元。
2010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赵榜河在苍梧县京南镇木播村枧尾组经营小作坊生产腐竹,将禁止添加到食品的非食品添加剂硼砂添加到生产的腐竹中,并予以销售。2014年4月25日,公安人员查获该小作坊并扣押了生产的腐竹及原料豆浆。经检验,所扣押的腐竹以及原料豆浆均检出硼砂成分。
2013年11月底至12月间,谢天、李华春受他人(另案处理)雇请,多次用货车从广东省化州市收购、运输死猪回玉林市玉州区仁东镇旺卢村的肉类加工场,由他人进行加工销售。2013年12月23日,李华春、谢天驾驶一辆货车到广东省化州市合江镇合江桥,收购了一批死因不明且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的死猪。
被告人黄宁系柳州市大鹏农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主要经营农药、种子、化肥等。被告人曾荣芬、刘旭旺系夫妻关系,2009年,夫妻二人在象州县马坪镇马坪新街5号注资成立象州马坪旭旺农资经营部,业主为曾荣芬,经营范围为农药、化肥及种子。
被告人徐丙华经营管理南宁市石户桂林米粉店并负责食材的采购,徐丙华在采购食材时未要求陶昌醒等人提供工商执照、食品流通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从2011年底开始长期低价从陶昌醒处订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猪肉制作的叉烧用于叉烧粉的制作及销售,将叉烧粉提供给顾客食用。
2013年以来,被告人周明忠、李雄梅、文绍明(另案处理)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无经营资格且未经卫生检验检疫部门检疫的情况下,从南宁市周边县镇收购死因不明的或病死的猪,其中,周明忠、李雄梅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路北一里431号房内对上述收购来的猪进行切分并销售。被告人姚寿林、唐玉奎则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路北一里247号帮助文绍明,将文绍明收购来的死因不明或病死猪进行切分并销售。
2014年4月23日,叶润军在广西华联综合超市(以下简称华联超市)购买了7罐2013年11月20日生产的,保质期为18个月的事农茶花菇预包装食品,每罐73元,共花费511元。后叶润军发现其所购茶花菇菇体布满死昆虫和活虫,叶润军多次与华联超市交涉协商,要求华联超市退回货款及赔偿,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1999年被告人徐成海与林殿杰、崔淑霞投资成立吉林市金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营日用百货等批发零售。被告人徐成海为对外投资,于2008年10月22日与张建军投资注册成立吉林市大德投资有限公司,两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被告人徐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