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被套牌车所有人同意套用车牌发生交通事故,因被套牌车所有人无法支配套牌车辆,对事故发生没有过错,故被套牌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套牌车所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 第五条 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