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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离场救人 保险公司拒赔败诉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春 通讯员游情天发生车祸致人受伤,肇事司机未在第一时间报警,而是驾驶肇事车辆送伤者紧急就医后再报警,保险公司能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春 通讯员游情天

发生车祸致人受伤,肇事司机未在第一时间报警,而是驾驶肇事车辆送伤者紧急就医后再报警,保险公司能以“肇事司机离开事故现场”为由拒绝理赔吗?日前,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交通事故发生时,沈某被李某驾车撞倒,沈某因此受伤。李某当即驾驶自己的车辆将沈某送往医院救治,并垫付了1万元医疗费。约两个半小时后,李某报警。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因李某驾驶的车辆购买了保险,事故发生在投保期内,沈某便在出院后前往某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保险公司却以“李某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报警且不在现场”为由拒绝赔偿。随后,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和保险公司共同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和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规定“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保险公司可免予赔偿。”但从该条款整体看,其指向的是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责任的情形。本案中,李某驶离事故现场是为了积极救治伤者,并非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保险公司应当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沈某12万余元。目前判决已生效,保险公司已履行全部义务。

法官庭后表示,肇事司机及时救治伤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义务,任何合同的约定都不能排除救死扶伤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行为。如果肇事司机为积极救治伤者而未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因此被保险公司拒赔,对肇事司机有失公平,也可能会形成漠视他人生命和健康的社会导向,与公序良俗相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

法官提醒,在非紧急情况下,肇事司机应该优先选择拨打120求救,既让受伤者得到及时、专业的救治,又能完好保护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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