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黄辉 通讯员陶然
养殖户白某用信用卡套现18万元用于购买饲料,后因高额费率加上资金周转困难,导致信用卡逾期并引发诉讼。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审结这起信用卡纠纷案件,法院认定白某因套现额外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并依法判令白某返还某银行信用卡剩余借款本金152560元、利息33920元、违约金及手续费39032元。
法院查明,白某长期从事生猪养殖行业,一直希望通过扩大养殖规模提高经济收益,但苦于手头资金紧张难以如愿。后经朋友“点拨”,白某想到了在银行办理信用卡进行套现的方法筹集资金购买猪饲料,以解燃眉之急。随后,白某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先后在某商户POS机上以虚假的交易行为刷卡消费18万元,某商户收取5%作为手续费,剩余款项返还给白某,白某用该笔资金购买生猪养殖饲料。
然而,扩大养殖规模后,经济收益却未见好转。白某眼看信用卡还款日期渐近,且已逐渐产生利息和违约金等额外费用,白某无力偿还。截至2021年12月,白某共拖欠本金152560元、利息33920元、违约金及手续费39032元,已构成违约。某银行催收未果,遂诉至法院,由此引发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白某向银行申请信用卡,银行核发后,经白某开卡,双方自此形成借贷关系。白某使用信用卡而未能遵守领用合约及章程,逾期返还信用卡本息,应承担违约责任。现白某使用信用卡套现购买饲料,加剧个人债务负担,提高了融资成本,本身存在过错,由此额外支付的套现费用由其自行负担。截至2021年12月,白某拖欠本金152560元、利息33920元、违约金及手续费39032元,法院予以确认。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判决宣判后,原被告均服判息诉。
多措并举健全完善信用卡风险防控体系
经办法官庭后表示,信用卡套现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信用卡套现之所以屡禁不止且呈现高发态势,与POS机申领门槛低、部分银行和收单机构对POS机监管缺位、小微企业融资难、恶意套现处罚力度不够等有密切关联,而各大银行在信用卡业务上无序竞争,多发滥发信用卡、恶意竞争抢占市场份额也为套现创造了环境。
事实上,套现行为不仅对银行是风险点,对个人也可能带来不良影响,且套现行为涉嫌违法,危害巨大。首先,信用卡套现增加了我国金融秩序中的不稳定因素,背离了人民银行对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导致监管统计信息失效,造成贷款市场不合理膨胀,大量不良贷款的形成也将破坏社会的诚信环境,阻碍信用卡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利用信用卡套现将承担较大的利息负担,加大了消费者的个人信用风险,轻则降额停卡,重则受到法律制裁。一旦投资失败,无法返还借款本息将面临败诉风险。此外,非法套现还有可能触犯刑律,行为人存在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为营造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环境,进一步约束信用卡违规行为,2020年下半年,各大银行相继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明确个人信用卡透支资金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证券投资、理财、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更不得违规用于套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为此,一方面要严厉打击信用卡套现违法行为。对已经确认存在套现行为的信用卡持卡人,可以通过信用卡冻结、限制刷卡、降低额度或将参与信用卡套现的持卡人、商户等的不良行为记录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等方式,给予必要的惩罚。同时,严格界定非法套现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标准,提升违法犯罪成本,让严刑峻法真正成为打击信用卡套现的有力武器。
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信用卡风险防控体系。银行应从源头抓起,大力推进精细化风控,包括加强对客户资质的审核,强调发卡源头的风险控制,严格信用卡申领环节和使用环节管理,强化对资金用途的管控与监测,对可疑情况深入核查,排查涉嫌的套现行为,多措并举共筑一个更加完善的信用卡风险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