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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可办理购房指标 男子骗财四百余万获刑

  中国法院网讯(陈文)被告人孙某谎称有能力办理北京经济适用房指标,可低价购买到北京城六区房产,通过收取居间服务费等方式诈骗多名被...

  中国法院网讯(陈文)被告人孙某谎称有能力办理北京经济适用房指标,可低价购买到北京城六区房产,通过收取居间服务费等方式诈骗多名被害人共计四百余万元。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2019年2月至2020年8月间,被告人孙某在本市海淀区等地,先后向被害人吴某、李某等八人谎称其能够办理北京市二类经济适用房指标,使用该指标可以在北京城六区买到价格低于1.5万元/平方米的房产。其以交纳居间服务费、特殊房源费、锁房费等理由,骗取被害人共计335.5万元。

  期间,被告人孙某还编造家人生病、住院、去世等理由,骗取被害人吴某83万元。上述诈骗款均用于被告人孙某日常吃喝、游戏充值、给主播刷礼物等个人消费,未退赔被害人任何损失。被告人孙某于2021年1月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针对在案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被告人及辩护人对诈骗多名被害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不持异议。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认罪认罚,法院在量刑时对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法院根据

  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前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官说法

  近年来,不少犯罪分子以“经济适用房”等特殊购房资格为诱饵,利用购房者希望购买到低价房的心理,诈骗大量钱款。在此,法官提醒:特殊购房资格应以政府官方发布信息为准,购房应通过合法、正规途径,切勿轻信个人所谓的“内部渠道”、“内部关系”等谎言,以免因贪图低价而陷入犯罪分子的骗局之中,遭受难以挽回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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