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欧阳双)小区业主维权本是正当的事,但解决问题不走法律途径,用拉横幅、堵路、撒泼的非法方式“维权”,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而且还违法。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非法游行案件,判决被告人钟某犯非法游行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21年6月8日,钟某参与维权业主代表会,在会上钟某提出要通过游行来维权,并提出购买统一的反光背心以及游行方案。后钟某网购了100件绿反光背心,其他维权业主也购买了白色T-恤。钟某在微信群里组织维权业主在2021年6月11日上午游行,并安排一部分游行人员到县政府游行,另一部分去平江某售楼部游行。
2021年6月11日上午9时许,钟某携带扩音器,未依法律规定申请,组织业主穿绿反光背心,白色T-恤,从某售楼部出发,并安排30栋、41栋、42栋业主去另一个售楼部游行,31栋、32栋、36栋业主往县政府游行,钟某自己参与往县政府游行队伍。在游行队伍走到新汽车站附近时,三阳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并对游行队伍进行劝阻,要求游行队伍解散,并准备没收游行横幅,游行人员汤某因阻碍民警没收横幅,被民警带上警车准备带离现场。钟某见汤某被带走,便鼓动现场群众围堵警车,阻碍民警将汤某带走。
后平江县公安局干警赶到现场,再次要求游行队伍解散,但游行队伍拒绝解散,继续围堵警车,导致交通堵塞,民警迫于现场游行人员的压力,未能将汤某带离现场。后游行人员再次无视公安民警的解散命令继续游行,于当日上午10时50分许到县人民政府,并在县人民政府内聚集,至当日15时许才陆续离开。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举行游行活动,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作为游行的负责人,其行为触犯刑律,应当以非法游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钟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属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平江县司法局的社区矫正评估调查意见,依法对其适用缓刑。综合上述情节,平江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