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余啸 刘莎莉)夫妻感情破裂或一方背叛婚姻,应当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近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熊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被告人熊某某发现妻子周某某与被害人在某采耳店内(系周某某开设)独处,且店门关闭,便怀疑二人有不正当关系,熊某某遂敲门并进入店内。之后,熊某某与被害人发生肢体冲突,熊某某拿起桌上的一把菜刀,将被害人头部、颈部、右前臂等多处砍伤。经奉新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的伤势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熊某某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被害人对熊某某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熊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熊某某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并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对其可从轻处罚。案发后,熊某某主动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熊某某有犯罪前科,可相应增加刑罚量。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