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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又盗窃 数罪并罚获刑九个月

  中国法院网讯(刘万春)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盗窃案,被告人胡某被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九...

  中国法院网讯(刘万春)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盗窃案,被告人胡某被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九千五百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6月1日21时许,被告人胡某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行驶至袁州区门牌前路段时与何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双方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后何某报警,交警到达现场后对被告人胡某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0mg/100m1,随后交警将被告人胡某带着医院抽血送检,经鉴定被告人胡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44.4mg/100m1,其驾驶的二轮电动车隶属于机动车。经交警认定,被告人胡某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另查明,2021年6月28日14时许,被告人胡某窜至宜春市袁州区某杂货店门口,发现被害人廖某将钱包放在手推婴儿车扶手处的手提袋内,被告人胡某遂趁其不备,将钱包盗走,内有现金400元、银手镯1个、钻石戒指1个。经鉴定,涉案物品中银手镯价值人民币189元,钻石戒指价值人民币27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胡某一人犯数罪,应予并罚。鉴于被告人胡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胡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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