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张丽娥 通讯员 欧俊君)近日,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法院到龙门县广华驾校危险驾驶审判教育基地对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并当庭宣判,27名驾驶学员旁听了庭审。
龙门县法院开展危险驾驶普法宣传活动 通讯员供图
今年9月13日,钟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钟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醉酒标准。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
巡回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就地开展醉驾普法讲座,为旁听学员详细讲解了酒驾醉驾的认定和处罚标准,并通过展示相关典型案例,让学员们能更好地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据悉,2021年5月,针对酒驾案件高发易发的态势,龙门县法院联合龙门县广华驾校建立危险驾驶审判教育基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审判教育基地每月开展一次巡回审判、法治讲堂,将宣传教育纳入驾校选学内容,并派发危险驾驶普法手册,确保每一位学员在取得驾驶证前都接受过专项教育,抓好源头防治。
审判教育基地还注重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动配合,协调县检察院选定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邀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驾驶学员开展交通安全宣讲,联合县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志愿服务”回访帮教模式。据统计,自危险驾驶审判教育基地成立以来,共组织了19期1174名驾驶学员旁听巡回审判、参加法治讲堂,参与学员中没有出现酒驾醉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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