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服务场所强制采集、非加密传输、违法存储、未定期删除消费者敏感个人信息,造成信息泄露安全隐患的行为,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近日,由公安部指导,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浙江省公安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支持,杭州市公安局...
证监会近日发布《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取代2012年发布的《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
3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总结了我国在保障个人信息权益、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等...
与人社交,微信成主要媒介;日常购物,电商是重要平台……如今,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APP”)正在人们的生活场景中扮演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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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实名制后,如何保护用户信息不被泄露?国务院法制办11月16日公布的《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有望成为用户信息安全的又一法律保...
很多人都有类似这样的经历:刚和朋友聊天提起某款商品,打开手机购物App后,首页随即出现同类产品的推送广告;刚和家人商量休假打算去...
原标题:个人信息保护法十一月一日起实施 为个人信息安全装上“保护锁”“我很想问:你一个天气预报APP,访问我通讯录干嘛?”一网友发了...
商业秘密保护漫谈(二):商业秘密保护的实质是信息安全 信息是一种竞争优势,为了获取竞争优势,一些人就可能不择手段地窃取他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