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完立马月入上万元”“颁发国家认可的职业证书”“有证即可包分配”……记者调查发现,当前,部分培训机构打着整理收纳行业“有证才...
□ 法治时评□ 林楠特近年来,零工市场发展迅速,在吸纳就业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近日公开表示,将落...
本报讯(记者解丽)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保障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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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时评□ 马树娟“霸王条款”如何破解、消费欺诈如何严惩、就业歧视怎么防治……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促进消费、稳定就业提...
□ 本报记者 朱宁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俞家栋12月28日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报告就业工作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
本报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李心萍)日前,人社部会同工信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等11个部门部署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
本报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赖志凯)今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2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新就业形态用工、非...
在北京做快递员的张强,由于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采用灵活就业的形式自行缴纳社保。干了半年多时间,他不幸在工作中猝死。 此后,...
就业平等权不仅属于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范畴,亦属劳动者作为自然人的人格权范畴。在招聘广告并未明确不招女性,对于并非不适宜女性从事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无不当理由仅因劳动者的性别而作出不合理的区别、限制以及排斥行为,构成就业性别歧视,侵犯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